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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柯媽媽的贈與稅案件?在台北市長柯文哲四年前選舉期間,柯媽媽被檢舉逃漏贈與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查到類似案件,爸爸幫兒子還了2,000萬元的銀行貸款,被國稅局「視同贈與」,這位爸爸認繳178萬元的贈與稅。國稅局官員說:「稅已經繳了,並未申請復查。」

官員強調,不是只有直接把錢交到子女手中才叫贈與,父母親幫兒子繳清房貸(償還債務)也是贈與,會被國稅局核課贈與稅。

國稅局依以下公式算出贈與稅金額,(2,000萬元-220萬元贈與免稅額)×10%稅率=178萬元。

贈與稅自民國106年5月12日起改採10%、15%、20%三級制,這個個案的贈與時間是105年,當時適用10%單一稅率,贈與免稅額是220萬元,和現在一樣。官員指出,如果贈與時間拉到現在,帶入的值仍和上述一樣,因為2,500萬元以下贈與淨額適用最低一級10%稅率,算出來的稅額不變。

官員說,中區國稅局通知這位爸爸來申報贈與稅,他依通知所述,十天內來申報了,也並未提出異議,直接就繳稅了。「如果接到國稅局的通知置之不理,接下來,國稅局會直接開單補稅,並以逃漏稅論處,加罰所漏稅額一倍罰款。」接到通知,千萬不要不理會。

官員提醒父母親注意這類稅務問題。這位爸爸的兒子於104年1月在台中買了一間房子,買價約3800萬元,從不動產買賣契約中得知,自備款約1,800萬元,2,000萬元來自銀行貸款。一年後,在105年1月,兒子還清2,000萬元的房貸。

官員說,還清房貸時,兒子才剛研究所畢業,還在當兵,僅有的所得是來自軍方發的一點薪水。「就是因為這位兒子名下突然有了一棟房子,他又沒有能力還貸款,才會追查。」經查資金流程,發現是爸爸的定期存款到期,拿了2,000萬幫兒子把貸款還了。

「爸爸想給兒子多一點保障,未來不必過得太辛苦。」官員說,不過,這種無條件地的幫兒子還錢,是一種「贈與行為」。

既然房貸是別人幫忙還的,又還沒有就業,國稅局也去了解一下這個兒子的「自備款」是那兒來,是不是也是爸爸所贈?官員說,了解結果,確實是受贈而得,不過,沒有贈與稅問題,爸爸運用「分年贈與」節稅。這位爸爸多年來一直有幫兒子買國內基金、買海外基金,都在年度贈與免稅額額度內。

海外期貨市場交易指令非常豐富多樣,投資該市場需了解不同指令的特性以及相應優缺點,才能夠在風雲變幻的國際期市中準確、高效地加以運用以控制風險、獲得收益。以下單價格為標准進行劃分,指令類型可分為:市價單、限價單、止損單、止損限價單、觸價單等。市價單是根據當前最有利的市場價格執行的委託單。通常在兩種情況下用市價單:一是當市場上合約價格一直在走高或走低,投資者預測這種合約的價格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還會以這個趨勢繼續就下達指令買入或者賣出合約;另一種情況是市場行情出現了根本性的轉變或此時市場情況對投資者來說極其不利,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對所持有的合約平倉。此時投資者只希望能盡快將合約平倉,而不在乎價格波動造成的損失。這種指令的優點是能夠迅速達成交易。在活躍市場中,市價單經常被使用。但是,由於市場上期貨合約的價格不斷變化,投資者指令下達與被執行之間有一定的時間差,所以最後達成的價格往往與投資者希望成交的價格有一定的差距,不一定是投資者這筆交易最有利的價格。

最後,中區國稅局認定兒子有足夠的自有資金足以支付自備款,只按房貸金額核算贈與額,而不是用房子的買價來算。

官員表示,之所以被挑出來查稅,是兒子沒有就業,還沒什麼賺錢能力,名下突然多了一棟豪宅,「財產變化和所得變化兩者顯不相當,」這種所得沒什麼變化、財產突然增加的現象,很容易會被選案查核。

有意思的是,柯媽媽最後並沒有繳贈與稅,而是視為借款,設算利息,改課個人綜合所得稅。同樣是幫兒子還房貸,這位爸爸卻認繳了贈與稅,為什麼兩者課稅結果大不同?中區國稅局官員指出,原因很簡單,柯文哲夫婦有還款能力,而這位爸爸的兒子沒有還款能力。

國稅局接受柯媽媽主張為借款,因海外期貨開戶為柯文哲夫婦有匯款還錢、有付利息,柯媽媽也提出存摺入帳的匯款證據。官員說,而個案中的爸爸並沒有這麼主張。

官員說,這位爸爸如果要像柯媽媽一樣,主張是兒子向他借的,就必須負舉證責任,不能口說為憑。

一般民間認為可以倒填日期,簽個借據,官員說:「國稅局不會僅憑一張借據,就認定那是借款。」還有其他認定條件,例如,如果借據能拿到法院公證,可以增加被認定為借款的可能性。

這位爸爸要主張借款最困難的地方在於還款來源,官員說,依民法125條,爸爸有15年的請求權,但即便簽了借據、即便借據拿到法院公證,兒子要在所剩的13年內還給老爸2,000萬元,依目前的所得來源研判,可能性也不大。

海外期貨開戶一個不主張借款的原因是,海外期貨教學設算借款利息課稅對這位爸爸也是件麻煩事。

因為兒子還款能力尚低,官員說,即便國稅局同意視為借款行為,改按柯媽媽案的課稅方式設算利息所得,依金融機構1年期定存利率約1%計,2,000萬元的借款一年約收20萬元利息,若中央銀行升息,利率調高,設算下來的年利息更高。以爸爸適用綜所稅稅率如果都是最高級距的40%計,一年至少要繳8萬元所得稅,多年累計下來未必划算,而且年年要記得申報這筆設算利息。

因此,官員說,這位爸爸決定繳贈與稅,不再為這稅務事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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